question-icon 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有什么区别?

我公司经营出现问题,面临清算。不清楚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不知道公司该走哪种清算程序。想了解这两种清算在清算原因、流程、对股东和债权人的影响等方面有什么不同,以便做出合适的决策。
展开 view-more
  • #强制清算
  • #破产清算
  • #清算区别
  • #公司法
  • #破产法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都是公司终止经营后对资产和债务进行清理的程序,但二者存在明显区别。 从定义和适用情况来看,强制清算通常是在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者虽然成立了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甚至存在违法清算行为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申请,由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的清算。而破产清算则是当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对公司进行的清算。 在清算原因上,强制清算的原因主要是公司内部管理不善,未依法进行清算,并非公司资不抵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而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公司的财务状况恶化,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清算主体和程序也有所不同。强制清算的清算组一般由法院指定,成员可能包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其程序相对较为简单,主要是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等。破产清算则由法院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破产清算程序更为复杂,包括破产申请的受理、债权申报、召开债权人会议、重整或和解程序(如果适用)、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等环节。 对债权人的利益保护方面,强制清算中,公司的资产通常能够覆盖债务,债权人的利益一般能得到较好的保障。而在破产清算中,由于公司资不抵债,债权人往往只能按比例获得清偿,可能无法全额收回债权。 对股东的影响也不同。强制清算时,股东可能需要承担清算费用等,但如果公司还有剩余财产,股东仍有可能获得分配。而在破产清算中,股东的权益通常排在债权人之后,在清偿完所有债务后,一般没有剩余财产可供股东分配。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