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药罪与诈骗罪的区分是什么?


销售假药罪与诈骗罪有诸多不同之处。 首先,二者侵犯的客体不一样。销售假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生命权、健康权。这意味着销售假药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国家对药品管理的正常秩序,还可能对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带来严重威胁。比如一些假药没有实际药效,患者吃了后病情延误,身体健康受损。而诈骗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简单说就是骗子通过欺骗手段把别人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 其次,客观方面表现不同。销售假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只要实施了生产或者销售假药的行为,并且达到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就构成此罪。例如销售的药品中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那肯定会危害人体健康。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纯粹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信以为真,从而自愿交出财物。比如编造一些虚假的项目让别人投资,骗别人的钱。 再者,定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以是否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为构成本罪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诈骗罪则以诈骗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为构成本罪的标准。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以假药骗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案件与生产、销售假药犯罪容易混淆。如果其目的是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纯粹是以假药作为骗取对方信任的手段来骗取他人财物,且假药并不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这种情况以定诈骗罪为宜。 相关概念: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