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抵扣和待认证有什么区别?


待抵扣和待认证是税务处理中两个不同的概念,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它们的区别。 待认证,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取得了增值税扣税凭证后,还没有经过税务机关认证的情况。这里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通过“进项税额”专栏核算;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经税务机关认证后,根据有关“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专栏及“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先转入“进项税额”专栏,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转出时,记入“进项税额转出”专栏,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待抵扣则是指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比如,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待抵扣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核算,并于可抵扣当期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总的来说,待认证是还没认证的状态,而待抵扣是已经认证了,但要在以后期间才能抵扣。它们所处的阶段不同,处理方式也不同。企业在进行税务处理时,要准确区分这两个概念,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避免税务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