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和罪犯有什么区别?


在法律领域中,被告人和罪犯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他们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从定义上来说,被告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被公诉机关或自诉人指控涉嫌犯罪而参与刑事诉讼的人。简单来讲,就是被别人告了,说他做了违法犯罪的事儿,但这时候只是被指控,还不能确定他真的犯了罪。比如,张三被检察院指控盗窃了李四的财物,在法院判决之前,张三就是被告人。 而罪犯则是指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定有罪的人。也就是说,只有经过法院的审判,并且最终判定有罪,这个人才能被称为罪犯。还是以张三为例,如果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决张三盗窃罪成立,那么从判决生效那一刻起,张三就成了罪犯。 其次,在法律地位方面,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系列的权利,包括获得辩护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等。这些权利是为了保证被告人能够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诉讼,让他有机会为自己辩解,证明自己的清白。而罪犯在被定罪后,其人身自由会受到限制,需要接受刑罚处罚,如监禁、罚金等。并且,罪犯虽然也享有一些基本的人权,但相比被告人,其权利的行使会受到更多的限制。 从法律程序上来看,被告人处于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这个过程包括侦查、起诉、审判等多个阶段。在这个过程中,司法机关会对案件进行调查、审理,以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而罪犯是刑事诉讼结束后的结果,一旦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并生效,被告人就转变为罪犯,进入刑罚执行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一规定明确了只有法院才有权力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在法院判决之前,被指控的人只能称为被告人。这也体现了我国法律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避免在没有经过合法审判的情况下就将一个人认定为罪犯。 总之,被告人和罪犯是不同阶段、不同法律状态下的称呼,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刑事诉讼的过程和法律的公正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