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假想防卫和事先防卫的区别是什么?

我最近在学习法律知识,对假想防卫和事先防卫这两个概念有点混淆。我想知道它们具体有什么区别,在实际的法律判定中,是如何区分这两种情况的呢?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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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防卫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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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想防卫和事先防卫确实是容易让人混淆的两个概念,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它们的区别。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假想防卫。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实际上并没有真正的不法侵害发生,但防卫人以为有,从而进行了防卫。例如,张三晚上走在路上,看到李四快速向他跑来,以为李四要对他进行抢劫,于是先出手将李四打伤,但实际上李四只是赶时间去坐公交。在我国法律中,假想防卫如果造成了他人的损害,一般按照过失犯罪或者意外事件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如果防卫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如果防卫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既无故意也无过失,那就是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 接着,我们看事先防卫。事先防卫是指在不法侵害尚未开始的时候,就对臆想中的不法侵害人采取了所谓的防卫行为。也就是还没等到不法侵害真正开始,就提前动手了。比如,王五听说赵六要在第二天来报复他,于是在当天晚上就跑到赵六家把赵六打伤。这种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因为正当防卫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事先防卫如果造成了他人的损害,通常会按照故意犯罪来处理。我国《刑法》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综上所述,假想防卫和事先防卫的主要区别在于:假想防卫是对是否存在不法侵害产生了错误认识,而事先防卫是对不法侵害的时间判断错误。在法律处理上,二者也有明显不同,假想防卫可能按过失犯罪或意外事件处理,事先防卫一般按故意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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