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有什么区别?


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是民法中两种不同的责任承担方式,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连带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当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个责任人都有义务承担全部责任。比如在共同侵权的案件中,多个侵权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受害人可以要求其中任何一个侵权人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而按份责任则是指多个责任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份额来承担责任,每个责任人只对自己应承担的份额负责。例如,甲乙丙三人按 3:3:4 的比例共同出资做生意,对于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他们也按照这个比例各自承担相应部分。 其次,从承担责任的方式来看,在连带责任中,权利人可以向任何一个责任人主张全部责任,被请求的责任人不能以其他责任人的存在为由拒绝承担全部责任。承担了超过自己份额的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而在按份责任中,权利人只能按照各个责任人应承担的份额分别向他们主张权利,责任人也只需承担自己份额内的责任,对于其他责任人的份额没有清偿义务。 最后,从适用情形方面,连带责任通常适用于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当事人有明确约定的情况,比如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共同侵权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等。按份责任则适用于可以明确划分各个责任人责任份额的情形,像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产生的债务按照份额承担责任等。总之,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在概念、承担方式和适用情形等方面都有显著差异,在实际生活和法律事务中需要准确区分和运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