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时效中止和时效中断的区别是什么?

我在处理一些法律事务时,遇到了时效中止和时效中断这两个概念。不太清楚它们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同,比如在什么情况下会出现时效中止,什么情况下又会出现时效中断,它们对我的法律事务会产生怎样不同的影响,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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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时效中止和时效中断是法律中关于诉讼时效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我们来看看它们的定义。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而时效中断是指因有与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相反的事实,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须重新起算时效期间的制度。 从发生的时间来看,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例如,张三向李四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还剩五个月时,张三突然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被困)无法主张权利,这时就可能发生时效中止。而时效中断可以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比如,王五在向赵六追讨借款的诉讼时效内,王五多次向赵六催要欠款,每催要一次,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一次。 引发的法定事由也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不可抗力;(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最后,它们的法律后果也不一样。时效中止是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待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剩余的诉讼时效期间。而时效中断是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作废,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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