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和动产有什么区别?
我最近在处理一些财产相关的事情,涉及到不动产和动产。但我不太清楚它们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比如在权利转移、登记要求、使用限制这些方面,能有专业人士给我讲讲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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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和动产是法律上对物的重要分类,它们存在多方面的区别。 首先,从定义来看,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比如土地、房屋、林木等地上附着物。简单来说,就是固定在一个地方很难移动或者移动会损害其价值的东西。而动产是能够移动并且不因移动损害价值的物,像汽车、家具、珠宝等,这些物品可以比较轻松地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 在物权变动方面,两者差异明显。对于不动产,我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不动产的权利变动通常需要进行登记,登记是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关键环节。例如,买卖房屋时,只有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才真正从卖方转移到买方。而对于动产,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只要把动产交给对方,所有权就转移了。比如购买一台电脑,商家把电脑交给你,电脑的所有权就归你了。 在司法管辖和准据法适用上也有所不同。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就是所谓的专属管辖。这是因为不动产和所在地的联系紧密,由当地法院管辖更便于调查、审理。而动产纠纷的管辖则相对灵活,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等普通管辖原则。 此外,在风险承担方面,两者也有区别。不动产由于其固定性,风险相对较为稳定,通常受到自然灾害、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较大。而动产因为其可移动性,在运输、保管等过程中可能面临更多的风险,如被盗、损坏等。总之,了解不动产和动产的区别,对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财产交易、管理等活动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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