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人和证人有什么区别?
我在处理一些事务的时候,涉及到见证人和证人。我不太清楚他们到底有啥不一样,不知道他们在法律上的地位、作用还有相关规定有什么区别,希望能有专业人士给我讲讲。
展开


见证人和证人虽然都与法律事务相关,但他们有着明显的区别。 从概念上来说,证人是指知晓案件事实并向司法机关提供证言的人。这里的案件事实通常是已经发生的纠纷、犯罪等事件。而见证人是指与案件无关,仅在勘验、检查、搜查、扣押和侦察实验等诉讼活动中,被司法人员邀请在现场观察并为此作证的人。简单来讲,证人是因为知道案件本身情况而参与,见证人则是被邀请来对特定诉讼程序进行见证。 在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这明确了证人的资格和义务。而见证人在刑事诉讼等程序中有相应规范,例如在搜查、扣押等活动中,需要有见证人在场,以保证这些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从参与诉讼的阶段和作用来看,证人主要是在诉讼过程中提供案件事实的相关信息,其证言是查明案件真相的重要证据来源。而见证人主要是对司法机关的特定诉讼行为进行见证,起到监督和证明这些行为合法性的作用。例如在对犯罪现场进行勘查时,见证人在场可以证明勘查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从与案件的利害关系来看,证人可能与案件存在一定的利害关系,比如与当事人是朋友、亲属等关系,但这并不影响其作为证人的资格,只是在证据的证明力上可能会受到影响。而见证人必须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这样才能保证其见证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如果见证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其见证的效力可能会受到质疑。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