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什么区别?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公款罪是我国刑法中两个不同的罪名,它们有以下区别。 首先是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这些单位不一定是国有性质的,比如私营企业员工就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其次是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对象是本单位的财物,这里的财物可以是钱,也可以是物品等。而挪用公款罪的对象主要是公款,一般是指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也包括由国家管理、使用、运输、汇兑与储存过程中的私人所有的货币。 再者是犯罪目的不同。职务侵占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就是行为人想把单位的财物永远归自己所有。而挪用公款罪是以暂时使用为目的,行为人只是想在一段时间内使用公款,打算以后归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最后在量刑上也存在差异。职务侵占罪的量刑一般是根据侵占财物的数额大小来确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挪用公款罪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量刑,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