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申报减免房贷和租房有什么区别?


在个税申报中,房贷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都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而设立的政策,但它们之间存在诸多区别。 首先是扣除范围。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针对的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这里强调的是首套住房贷款,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不得扣除。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也就是说只要你在工作地没有自己的房子,租房子住就有可能符合扣除条件。 其次是扣除标准。住房贷款利息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而住房租金的扣除标准根据不同城市有所不同。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上述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再者是扣除主体。住房贷款利息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住房租金如果是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最后是相关法律依据。这些扣除政策依据的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该办法对各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内容、标准和实施方式都做了明确规定,纳税人在进行个税申报时需要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来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