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房子一般会判给谁?离婚又复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关于夫妻双方离婚时房子一般判给谁,需根据不同情况判断: 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市场价值计算,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这是因为婚后双方共同为房屋付出,所以应平等分割,依据是《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要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对方无权要求分割。因为这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购买,产权已在婚前确定。 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这是考虑到婚后双方共同为房屋价值提升做了贡献。比如,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子升值了,那么升值部分和还贷部分另一方是有权分割的。 对于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这是合理区分婚前个人贡献和婚后共同贡献。 若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这是因为在没有明确产权情况下,先保障当事人对房屋的使用权益。 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此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或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如果其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则该房屋不作分割。另一方即使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关于离婚又复婚的条件,根据法律规定,需满足以下几点:曾有夫妻关系并已按法定程序离婚;离婚后未再婚;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同时,《民法典》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复婚登记设置任何形式的附加条件。 相关概念: 析产之诉:是指共有人之间因对共有财产的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而提起的诉讼,通过法院判决对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