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归孩子,复婚后房子归谁?
我和前夫离婚时协议房子归孩子,现在我们复婚了,就想知道之前给孩子的房子现在是啥情况,是还属于孩子,还是我们夫妻又有份了呢?不太懂这方面法律,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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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赠与”指的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在离婚协议里约定房子归孩子,本质上就是夫妻双方把房子赠与给了孩子。 “不动产物权登记”,简单来说,就是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需要进行登记才会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在离婚后已经完成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把房子登记到了孩子名下,那么从法律角度讲,房子的所有权就已经转移给孩子了。即便夫妻复婚,房子依然是孩子的财产,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且物权发生了转移。 要是离婚后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虽然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孩子,但从物权角度,房子的所有权还没有真正转移给孩子。不过,离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夫妻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履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复婚,夫妻双方可能需要重新协商如何处理这个房子。但如果要改变之前离婚协议中把房子给孩子的约定,可能需要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并且要考虑是否对孩子的权益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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