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需要分割财产吗?怎么分割?
我和伴侣打算离婚,但是对于婚后财产分割问题不太清楚。不知道离婚后是不是一定要分割财产,也不了解具体的分割方式。我们有一些共同的房产、存款和车辆,想知道法律上是如何规定这些财产分割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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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是否需要分割财产以及如何分割,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离婚后不是绝对要分割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共同财产,或者双方通过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并且在离婚时都认可这种约定,那么就不需要进行财产分割。这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的意思自治原则,即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若存在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一般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说,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如果双方都想要,可能会通过竞价等方式确定归属,获得房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对于存款,通常会进行平均分割。同时,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也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此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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