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死了债务需要家人偿还吗?

我家亲戚去世了,他生前欠了不少钱。现在债主找上门来,要求我们家人还钱。我们也不清楚这债务到底该怎么处理,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说,人死了之后他的债务需要家人来偿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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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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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关于人死了债务是否要家人偿还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判断。 首先,要了解一个概念——“限定继承”。限定继承就是指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只需要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那么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就可以不负清偿责任。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该条明确表示,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举例来说,如果被继承人留下了价值50万元的遗产,但是他生前的债务有80万元。那么继承人在继承这50万元遗产后,只需要用这50万元来偿还债务,对于超出的30万元,继承人没有法定的偿还义务,当然,如果继承人自愿偿还这30万元,法律也不会禁止。 其次,如果家人没有继承死者的遗产,那么通常情况下,家人是不需要偿还死者债务的。因为债务是具有相对性的,是死者与债权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一般不会牵连到没有继承遗产的家人。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家人是债务的担保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担保的相关规定,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需要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家人即使没有继承遗产,也可能需要偿还债务。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所以,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世的配偶即使没有继承遗产,也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综上所述,人死了之后债务是否要家人偿还,要根据家人是否继承遗产、是否为担保人以及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等情况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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