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交警开垫付通知书需要什么证件?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垫付通知书是一个重要的文件,它可以让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提前垫付相关费用,以保障伤者能够及时得到救治。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去交警部门开具垫付通知书通常所需的证件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一般需要携带事故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这包括伤者和肇事者的身份证。身份证是证明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交警部门需要通过它来确认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确保通知书的开具对象准确无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法定证件,在办理各类事务中具有重要作用。 其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也是必不可少的。这份认定书是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的重要文件,它明确了事故各方的责任比例。保险公司或救助基金在垫付费用时,需要依据责任认定书来确定是否垫付以及垫付的金额。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此外,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费用清单也需要提供。诊断证明可以证明伤者的受伤情况和治疗需求,费用清单则明确了已经产生的医疗费用和预计需要的后续费用。这些材料可以帮助交警部门和垫付机构了解伤者的具体情况,从而决定是否开具垫付通知书以及垫付的金额。《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诊断证明和费用清单都属于病历资料的一部分。 最后,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受托人凭借授权委托书和自己的身份证才能代表委托人办理相关事宜。 不同地区的交警部门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件或材料。因此,在前往交警部门开具垫付通知书之前,最好先电话咨询当地交警部门,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证件,顺利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