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广告牌制作是否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我是做广告牌制作生意的,最近在处理税务相关事务时,不太确定广告牌制作这一业务是否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广告牌制作到底属不属于需要缴纳该费用的范畴,希望得到准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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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化事业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为了促进文化事业发展而设立的一项费用。简单来说,就是在一些特定的文化娱乐、广告宣传等经营活动中,相关单位和个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这笔费用。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 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同时,根据该文件规定,广告服务,是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所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广告服务’范围内的服务。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而单纯的广告牌制作,并没有进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服务内容时,通常不属于上述规定中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广告服务’范畴。也就是说,如果仅仅是制作广告牌,而不涉及后续的广告宣传等服务,一般不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但如果在制作广告牌的同时,还负责将广告牌进行展示、宣传等广告服务,那就需要按照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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