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我的名字,我哥有继承权吗?
房产证写的是我的名字,家里就我和我哥两个孩子。我有点担心以后万一我出意外了,我哥有没有权利继承这个房子呢?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这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首先,要明确一下继承权和房屋产权的概念。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房屋产权,就是你对房屋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当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时,从法律上来说,这个房子就是你的个人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也就是说,在你在世的时候,你哥没有权利继承你的房子,因为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开始的。要是你去世了,会先看你有没有留下遗嘱。如果有遗嘱,那就按照遗嘱来处理这个房子的归属。如果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来。这时,会先看你有没有配偶、子女、父母这些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有,那你哥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能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你哥才有权利继承这个房子。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