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顺位继承人死亡了还参与继承吗?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些财产。本来第一顺位继承人里有我一个亲戚,但他在老人之后也去世了。我就想知道,他这种已经死亡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还能不能参与继承老人的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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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当第一顺位继承人死亡时,是否还参与继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情况一: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种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也就是说,原本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无法直接参与继承,但会由其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其参与继承相应份额。 情况二:如果第一顺位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这就涉及到转继承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精神和司法实践,该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会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例如,该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继承他本应继承的那部分遗产。 所以,第一顺位继承人死亡后是否还参与继承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的死亡时间等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最终的继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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