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担保人是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我给朋友做了借款担保,当时也没细看合同条款。现在朋友还不上钱了,债主找我让我还钱。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作为担保人是不是就得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啊?想弄明白我到底有哪些责任和义务。
展开 view-more
  • #担保责任
  • #连带清偿
  • #一般保证
  • #保证合同
  • #债权债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担保人不一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首先要了解两个重要概念,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一般保证责任就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清偿到期债务的责任。连带保证责任是说当债务到了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者保证人偿还债务。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在一般保证情况下,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在债权人没有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者执行担保物权没有结果之前,保证人可以拒绝债权人要求偿还的请求。但是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一般保证规定的权利,这些情况下保证人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所以,判断担保人是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关键看保证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明确约定是连带责任保证,那么担保人就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担保人无需立即承担清偿责任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