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是否能代表案件结束了?
我收到了法院的判决书,心里不太踏实,不太确定是不是意味着整个事情就彻底结束了。我担心会不会还有后续的事儿,比如对方会不会再上诉,或者还有其他手续要办。想问下判决书是不是就标志着这个案子完全画上句号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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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并不一定就代表案件结束了,这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判决书的生效问题。在我国,判决书分为一审判决书和二审判决书。对于一审判决书而言,它并不是送达后就马上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也就是说,在这十五天的上诉期内,一审判决书的效力是待定的。如果在上诉期内,任何一方当事人提起上诉,那么案件就会进入二审程序,一审判决书就不会生效,整个案件也就没有结束。 而二审判决书则有所不同。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是终审程序。二审判决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从法律层面上讲,此时案件的实体问题已经通过司法程序得到了最终的解决。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相关事宜都完全结束。比如,如果败诉方不履行生效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申请执行的期间,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在这个申请执行期间内,胜诉方有权要求法院通过强制执行手段来实现自己的权益。所以,即使二审判决生效了,可能还会涉及到执行阶段的工作。 此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审判监督程序。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不过,申请再审并不必然导致原判决的停止执行,而且再审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法院才会受理。 综上所述,判决书并不一定就代表案件结束了,它可能还会涉及到上诉、执行以及再审等后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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