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租赁合同是否需要盖章?
我签了一份长期租赁合同,但是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份合同需不需要盖章才有效。我担心不盖章合同就没效力,想问问长期租赁合同到底需不需要盖章呢?要是不盖章会有啥影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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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长期租赁合同是否需要盖章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租赁合同的概念。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而长期租赁合同,就是租赁期限相对较长的这类合同。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这意味着,对于长期租赁合同而言,盖章并不是合同成立的唯一条件。如果合同当事人选择以盖章的方式来确认合同,那么盖章之后合同成立;但如果当事人通过签名或者按指印的方式,同样可以使合同成立。而且,即使没有盖章、签名或按指印,只要一方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比如出租人交付了租赁物,承租人接受并使用,同时支付了租金,另一方也接受了,那么这个合同在法律上也是成立的。 不过,盖章在实际操作中有其重要性。盖章往往代表着公司等法人主体对合同内容的确认和承担责任的意愿。对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来说,盖章是一种常见且具有较强证明力的方式,它可以明确体现签订合同是该组织的真实意思表示。而对于自然人签订长期租赁合同,签名或者按指印就足以表明其对合同的认可。 所以,长期租赁合同不一定需要盖章,签名、按指印以及实际履行行为都可能使合同成立并生效。但是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建议在签订长期租赁合同时,根据合同主体的性质,选择合适的确认方式,比如法人主体盖章,自然人签名或按指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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