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犯罪中存在既遂吗?
我在学习法律知识的时候,对过失犯罪这一块有点迷糊。不太清楚过失犯罪有没有既遂的情况,就比如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导致的犯罪,会不会有既遂的状态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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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答过失犯罪中是否存在既遂的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确过失犯罪和犯罪既遂这两个法律概念。 过失犯罪,指的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最终导致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犯罪行为。简单来说,就是行为人因为不小心或者过于自信而引发了不好的事情。例如,医生在做手术时,因为疏忽没有仔细核对医疗器械数量,结果把一块纱布遗留在患者体内,造成患者身体伤害,这就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 而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它意味着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通俗来讲,就是犯罪行为已经完整地完成了,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犯罪标准。以盗窃罪为例,当小偷成功窃取了他人财物,并且实际控制了该财物,就构成了盗窃罪的既遂。 在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过失犯罪并不存在既遂、未遂这样的停止形态划分。这是因为过失犯罪的成立是以发生实际的危害结果为前提条件的。如果没有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就不构成过失犯罪。例如,司机开车时因为过于自信超速行驶,但幸运的是并没有发生任何事故,那么就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等过失犯罪。只有当发生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危害结果时,才会认定构成过失犯罪。所以,对于过失犯罪而言,不存在像故意犯罪那样在犯罪过程中区分既遂、未遂等不同阶段的情况。我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从这条规定也能看出,过失犯罪强调的是结果的发生与否,而非犯罪行为的完成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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