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了就一定有房产证吗?
我前不久办理了不动产登记,以为之后就能拿到房产证,可到现在都没消息。我想知道,不动产登记完成后是不是必然能拿到房产证呢?这里面有啥规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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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房产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不动产登记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能拿到房产证。不动产登记涵盖的范围很广,它包括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房产证只是不动产登记中的一部分。当进行房屋等不动产登记时,如果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就会发放房产证,但如果存在一些问题,可能就无法拿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比如房屋存在权属纠纷,或者建房手续不齐全等情况,即使进行了不动产登记申请,也不会颁发房产证。所以,不动产登记和拿到房产证之间不能简单地划等号,需要看是否满足相关的登记条件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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