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立后的法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我公司最近进行了分立,分成了两个新的法人主体。现在有之前的债务问题找上门,我不太清楚分立后的这两个法人对于之前的债务需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展开 view-more
  • #法人分立
  • #连带责任
  • #法人债务
  • #民法典
  • #债务承担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分立后的法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之前,我们先来明确法人分立的概念。法人分立指的是一个法人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的行为。法人分立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新设分立,即原法人解散,分别设立成多个新的法人;另一种是派生分立,也就是原法人继续存在,从中派生出一个或多个新的法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一规定意味着,在一般情况下,当法人分立后,分立后的各个法人对于原法人的债务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简单来说,就是债权人可以向分立后的任何一个法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而该法人不能以债务是按比例分配等理由拒绝承担全部责任。承担了债务的法人,可以依据内部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向其他分立后的法人进行追偿。 不过,法律也给予了债权人和债务人自行约定的空间。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在法人分立时就债务的承担问题达成了其他的约定,并且这个约定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就按照这个约定来处理债务问题,分立后的法人不一定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遇到法人分立后债务承担的纠纷,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以及是否存在关于债务承担的特别约定等情况。法院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做出公正的判决。所以,对于法人分立后的债务承担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遵循法律规定和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来确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