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爷爷名下的房子后妈有居住权吗,该怎么办?

爷爷名下有套房子,爸爸再婚找了后妈。现在我担心后妈会长期住在这房子里,不知道她从法律上来说有没有居住权。如果她有居住权我该怎么办,如果没有但她硬要住又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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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权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解释一下居住权这个法律概念。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的设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在爷爷名下的房子这个情况中,如果爷爷没有以书面合同形式为后妈设立居住权,并且也没有去登记机构进行居住权登记,那么后妈从法律层面通常是没有居住权的。 要是后妈没有居住权却强行居住,你可以先尝试与后妈友好沟通,向她说明法律规定,表明她没有居住的权利,希望她停止这种行为。如果沟通无效,你可以寻求家族中其他长辈的帮助,让他们从中调解。 若以上方法都行不通,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可以让爷爷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后妈停止侵权行为,搬出该房屋。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和事实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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