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未登记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
我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给别人了,当时没去做抵押登记。现在对方说要优先拿走房子来抵债,我不太懂这合不合理,想问问没登记的房产抵押,对方到底有没有优先受偿权呢?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法律上,优先受偿权是指特定债权人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就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或特定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对于房产抵押来说,其优先受偿权的确定和抵押登记密切相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而房产属于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建筑物。这就意味着,房产抵押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抵押权才会正式设立。
如果房产抵押未进行登记,那么抵押权就没有设立。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无法依据抵押关系对该房产主张优先受偿权。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债权人只能和其他普通债权人一样,按照债权比例从债务人的财产中获得清偿,而不能优先于其他债权人从抵押房产的变现价值中受偿。
例如,甲将自己的房产抵押给乙,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之后甲又因其他债务被多个债权人起诉。在这种情况下,乙不能优先从该房产的拍卖款中获得清偿,而是要和其他普通债权人一起按比例分配。所以,为了保障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进行房产抵押时一定要办理登记手续。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19个最新问题
什么条件会构成不赡养老人罪?
未满16周岁猥亵儿童如何判刑?
17岁未成年自愿发生性关系算犯法吗
企业都需要哪些合同?
起诉离婚没有财产的情况下律师费是多少?
离婚案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在桥头办理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什么样的精神病证明是法院认可的?
废品回收站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住建局是管社保的吗?
突然变道是否属于危险驾驶?
加计抵减的余额清理算收入还是支出?
医疗事故罪是如何判刑的?
14岁儿童犯罪会怎么判?
未获授权以夫妻双方的名义进行的代理行为是否有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改制登记的若干意见内容是什么?
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全文是什么?
债权人对法院裁定不服,复议期间会停止执行吗?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应在保修期满后返还吗?
已为您展示了 19 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