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是多久?
我是一家公司的债权人,现在这家公司申请破产了。我不太清楚我要在什么时间内去申报债权,怕错过了时间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一下破产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破产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是一个在破产程序中非常重要的概念。简单来说,它就是法律规定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自己对破产企业所享有的债权的一个时间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这意味着,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个具体的债权申报期限,这个期限会在法院发布的受理破产申请公告里明确告知大家。比如,法院公告中规定从发布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天内为债权申报期限,那么债权人就需要在这四十五天内去申报债权。 如果债权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并不意味着他就完全丧失了债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的,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所以,虽然逾期申报债权仍有补救措施,但还是建议债权人尽量在规定期限内申报,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费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