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性裁员应该怎么赔偿?
公司因为经济原因要进行裁员,我就在裁员名单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该怎么给我赔偿,是按什么标准,赔偿多少,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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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等经济原因,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该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具体来说,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小李在某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那么公司应支付给他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比如,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三倍就是15000元,如果小王月工资是20000元,那么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15000元计算。 此外,用人单位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还需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减人员。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其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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