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管辖中法定代表人签字有什么效力?
我和合作方签合同,里面有约定管辖的条款,合同上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我担心这样会不会影响约定管辖的效力,不知道法定代表人签字在约定管辖里到底有没有用,是不是得加盖公章才行,所以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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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而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在约定管辖的合同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定代表人作为法人的代表,其签字行为通常被视为法人的行为。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在约定管辖的合同上签字,一般情况下可以认定该约定管辖的协议是法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是有效的。 不过,虽然法定代表人签字通常能使约定管辖协议生效,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对其效力产生影响。比如,如果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非出于法人的真实意愿,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那么受影响的一方可以请求撤销该约定管辖协议。 此外,如果合同明确约定必须同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才生效,那么仅法定代表人签字可能无法使约定管辖协议生效。所以,在签订约定管辖的合同时,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签字行为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以保障约定管辖协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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