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及既遂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主体要件: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这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像各级政府部门里履行行政管理等公共事务职能的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比如国有银行工作人员;还有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简单来说,就是这些特定身份的人才能成为这个罪的主体。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公共财产所有权就是说这些财产本来是属于国家或者集体等公共主体的,挪用行为侵害了这种归属关系。国家财经管理制度是国家对财政经济活动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则和制度,挪用公款的行为破坏了这种正常管理秩序。 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也就是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侵犯了公款的使用权,却还是故意这么做。其目的通常是为了非法取得公共财物的使用权,想通过暂时使用公款来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比如利用自己在单位的职位权限,把公款转到自己账户用于赌博(非法活动);或者挪用一笔数额较大的公款去投资做生意(营利活动);又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过了三个月还没还给单位 。 关于挪用公款罪的既遂标准: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并且使公款脱离了单位的控制,就构成挪用公款罪既遂,并不要求行为人实际将挪用的公款使用或者收益。例如,把公款从单位账户转移到自己控制的账户下,哪怕还没有动用这笔钱,也已经构成挪用公款罪既遂。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