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破产时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有哪些相关规定?

我自己开了一家小公司,最近经营状况不太好,可能面临破产。我想了解一下,如果企业真的破产了,债务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法律上有哪些具体的规定呢?这关系到我之后怎么处理公司的债务问题,心里很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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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清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企业破产时,债务清偿顺序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这是为了保障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企业破产时债务的清偿顺序。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指的是在破产程序中,为了保证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产生的费用,比如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等。共益债务则是在破产程序中,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而负担的债务,像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其次是职工债权。这包括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清偿职工债权。然后是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这里的社会保险费用是除了前面划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之外的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税款则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拖欠的各种税款。这部分债务紧排在职工债权之后进行清偿。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普通破产债权是指除了以上几种债权之外的其他债权,比如企业在经营中因合同纠纷产生的欠款等。当破产财产在清偿前面几类债权后还有剩余时,才用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总之,企业破产时的债务清偿顺序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各债权人应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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