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债务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我是一家企业的债权人,这家企业现在申请破产了。我想知道企业破产后,债务是按照什么顺序来清偿的呢?我特别关心自己的债权能不能得到保障,能拿回多少,所以想了解清楚这个清偿顺序的具体情况。
展开


企业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是一个重要的法律规定,它直接关系到各个债权人的利益分配。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第一顺序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一顺序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因为职工的工资等费用是他们维持生活的基本保障。 第二顺序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社会保险费用关乎社会整体的保障体系,而税款则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所以这部分也需要优先清偿。 第三顺序是普通破产债权。普通破产债权是指除了上述优先受偿的债权之外的其他债权,如企业之间的货款、借款等。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也就是说,如果在第三顺序中,所有普通债权人的债权总额超过了剩余的破产财产,那么每个债权人只能按照自己债权占总债权的比例获得相应的清偿。 此外,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这避免了企业高管在企业破产时仍获取高额工资,保证了清偿的公平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