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一次性折旧后纳税调整如何计算?
我开了家企业,对企业所得税这方面不太懂。最近企业有固定资产做了一次性折旧,听说之后要做纳税调整,但我不知道该怎么计算。我想知道计算的方法和步骤,还有依据什么来算,希望能有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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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一次性折旧后纳税调整的计算是企业在税务处理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需要了解一次性折旧的概念。在税法规定中,对一些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企业可以选择在购置当年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而不是按照会计上的折旧方法逐年计提折旧。比如,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后来政策又有延续和拓展。 接下来,说一下纳税调整的计算。会计上按照正常的折旧政策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而税法允许一次性扣除,这就会产生税会差异,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在购置固定资产的当年,会计上计提的折旧金额相对较少,而税法允许一次性全额扣除。此时,应纳税所得额需要调减。调减的金额为税法允许一次性扣除的金额减去会计上当年计提的折旧金额。例如,企业购置一台设备,价值200万元,会计上按直线法分10年计提折旧,每年折旧20万元,而税法允许一次性扣除。那么在购置当年,纳税调减金额为200 - 20 = 180万元。 在后续年度,由于会计上还在继续计提折旧,但税法已经在购置当年全额扣除,所以应纳税所得额需要调增。调增的金额就是会计上当年计提的折旧金额。比如上述例子中,在购置后的第二年,会计上计提折旧20万元,此时纳税调增金额就是20万元。 总之,企业所得税一次性折旧后纳税调整的计算,关键在于对比会计折旧和税法允许扣除的折旧金额,根据两者的差异来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企业要准确把握税法和会计规定,做好纳税调整,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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