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超面积的罚款标准是什么?
我家建自建房的时候超面积了,现在担心会被罚款,但不知道具体的罚款标准是怎样的。我想了解一下,自建房超面积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罚款的,有没有统一的标准,还是会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罚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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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超面积的罚款标准是很多自建房居民关心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自建房”,通常是指居民自行组织建造的房屋。超面积则是指实际建造的房屋面积超出了相关部门审批许可的面积范围。在我国,农村和城市自建房超面积的管理和处罚依据不同。 对于农村自建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如果超面积,各地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比如有的地方对于超面积部分,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会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部分地区也会采取罚款措施,罚款数额可能根据超占面积的多少按一定比例收取,一般是每超占一平方米处以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的罚款。 城市自建房超面积问题,一般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处理。该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所以,城市自建房超面积,可能会根据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进行罚款。 综上所述,自建房超面积罚款没有全国统一的固定标准,具体要参考当地的相关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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