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是怎样的?

我在和别人起冲突时为了保护自己采取了防卫行为,但好像有点过度了。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到底是怎样认定的呢?比如是故意还是过失,这对后续的处理会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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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防卫过当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防卫过当指的是在防卫过程中,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从而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这里的“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简单来说,就是防卫行为的强度和造成的损害程度,和不法侵害的强度、可能造成的损害相比,差距太大。而“造成重大损害”,一般是指导致不法侵害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 关于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意味着防卫人应当预见自己的防卫行为可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但因为疏忽而没有预见。例如,甲在面对乙的轻微推搡时,随手拿起身边的木棍击打乙,结果导致乙重伤。甲应当预见到用木棍击打可能会造成过度伤害,但由于疏忽没有想到,这就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第二种是过于自信的过失。防卫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防卫行为可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但轻信能够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比如,丙知道自己武术功底很好,在面对丁的挑衅时,虽然觉得自己动手可能会打伤丁,但认为自己能够控制力度,结果还是把丁打成了重伤,这就是过于自信的过失。 第三种是间接故意。防卫人明知自己的防卫行为可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比如,戊在防卫己的侵害时,明明知道用刀刺向己可能会导致己重伤甚至死亡,但还是刺了,并且对这种结果持一种放任的态度,这就构成了间接故意。不过,防卫过当一般不包括直接故意,因为防卫人实施防卫行为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而不是积极追求不法侵害人的伤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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