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想防卫会被判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呢?
我跟人起了冲突,当时我以为对方要动手伤害我,就先出手制止了,结果后来发现对方并没有攻击意图。现在事情闹到法律层面了,我想知道这种假想防卫在法律上会被判成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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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想防卫,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误以为自己正在面临不法侵害,从而实施了所谓的“防卫”行为,但实际上并不存在真正的不法侵害。 在判定假想防卫属于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时,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来分析。从法律概念上看,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而过失犯罪则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我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对于假想防卫,如果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应当能够预见到并不存在不法侵害,却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从而实施了“防卫”行为并造成了危害结果,那么就可能构成过失犯罪。例如,在一些明显和平的场景中,仅仅因为自身的紧张或者误解,就轻易认定对方有不法侵害意图并采取行动,这可能就属于过失。 但如果行为人虽然存在对不法侵害的错误认识,但其实施行为时的主观状态是故意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那么也有可能被认定为故意犯罪。不过这种情况相对较少,因为假想防卫的前提是存在错误认识。总体而言,判定假想防卫是故意还是过失,关键在于考察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的主观认识和预见能力,结合具体案件的各种因素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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