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该如何处理?
我买东西时遇到商家虚假宣传,把产品功效说得天花乱坠,实际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我感觉自己被误导消费了,想知道这种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从法律上来说该怎么处理,我能维护自己的哪些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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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指的是经营者在商业活动中,通过广告、产品说明等方式,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等方面进行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宣传,从而误导消费者做出购买决策的行为。 对于这种行为,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因虚假宣传购买了商品,有权要求商家退货退款。 同时,该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消费者还可以要求商家进行三倍赔偿,最低赔偿金额为五百元。 从行政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因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监督检查部门有权对进行虚假宣传的商家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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