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扣押物品发生的合理保管费用该如何处理?
我遇到了物品被扣押的情况,现在涉及到了扣押 物品的保管费用。我不太清楚这部分合理的保管费用到底该由谁来承担,是我自己出,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呢?希望能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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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对于扣押物品发生的合理保管费用有着明确的规定。所谓扣押物品,是指执法机关等依据法律规定,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进行强制扣留的行为。而合理保管费用,就是在扣押期间,为了保证物品的安全、完好,对其进行妥善保管所产生的必要开支,比如仓储费、维护费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这就意味着,在行政扣押的情形下,物品被扣押后产生的合理保管费用是不需要物品所有人来承担的,而是由实施扣押行为的行政机关负责。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防止行政机关通过扣押物品将保管成本转嫁给当事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例如,在市场监管部门对某商家的一批涉嫌不合格商品进行扣押时,在扣押期间所产生的仓储、运输等合理保管费用,应当由市场监管部门承担,而不能要求商家支付。这样规定可以避免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经济负担,也体现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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