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扣押发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我有一批货物被相关部门查封扣押了,现在涉及到一些费用,像保管费、运输费之类的。我不太清楚这些因为查封扣押产生的费用到底该由谁来出,是我自己承担,还是相关部门承担呢?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法律层面,查封、扣押是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财物采取的一种暂时性控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行政机关为了调查、处理案件等原因,把当事人的某些财物封存、扣留起来。 对于查封、扣押发生的费用由谁承担这一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有明确规定。该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这里的保管费用指的是在查封、扣押期间,对被查封、扣押财物进行保管所产生的费用,比如存放财物的仓库租金、对财物进行必要维护的费用等。 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避免行政机关滥用查封、扣押权力,防止将本应由行政机关承担的费用转嫁给当事人。因为行政机关实施查封、扣押是其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理应由行政机关承担。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在被查封、扣押期间,因为自身过错导致财物损坏、丢失,从而产生额外费用的,可能需要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但正常情况下,单纯的查封、扣押发生的费用,是不需要当事人承担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