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该如何处理?

我在上班路上遭遇了交通事故,对方负主要责任。我去申请工伤认定时,听说这种情况属于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是只能选一个赔偿,还是两者都能要?具体的赔偿流程和标准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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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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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指的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或因工作外出期间,既遭遇了交通事故,又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这种情况会涉及到民事侵权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两个方面。 从民事侵权赔偿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在交通事故中,受害者可以向事故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一系列赔偿。 从工伤保险赔偿角度,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关于两者竞合的处理方式,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各地的规定有所不同。有些地区采取补充模式,即先由交通事故侵权方进行赔偿,赔偿不足的部分再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有些地区则允许劳动者同时获得两份赔偿,但对于一些重复的项目,如医疗费等,通常只能获得一次赔偿。例如,医疗费是实际支出的费用,不能重复获利,一般由实际支付方承担。而像伤残补助金等项目,两者并不冲突,可以分别获得。 总之,当遇到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的情况时,劳动者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并积极向交通事故责任方主张赔偿。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病历等,以便顺利获得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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