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生交通事故且属于工伤该如何赔偿?

我前几天上班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交警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单位也认定这属于工伤。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赔偿的事,是找肇事方赔还是找单位赔,两者赔偿有冲突吗?具体该如何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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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发生交通事故且该事故被认定为工伤时,赔偿问题涉及到民事侵权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两个方面。 首先来看民事侵权赔偿,也就是向交通事故的责任方索赔。这是基于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再说说工伤保险赔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此外,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还有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 关于两者的关系,在我国,部分地区支持双重赔偿,即劳动者既可以获得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过,医疗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一般不能重复获得赔偿。劳动者可以先向交通事故责任方主张赔偿,不足部分再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也可以同时进行索赔,但最终赔偿总额不会超过实际损失。在处理赔偿时,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工伤认定决定书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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