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发生工伤该怎么赔偿?


当车祸发生且被认定为工伤时,赔偿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和流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些关键的法律概念。“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在这种车祸引发工伤的场景下,可能会涉及到交通事故侵权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两个部分。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也对工伤保险待遇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关于赔偿流程,一般来说,第一步是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步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在赔偿项目方面,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果是造成死亡的,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而交通事故侵权赔偿则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部分赔偿项目可能会遵循“就高不就低”或者“填平原则”。也就是说,如果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已经获得了某一项目的足额赔偿,在工伤保险赔偿中可能就不再重复赔偿该项目。但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一些项目,是可以双重获得赔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