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过户了,母亲是否还有继承权?


要判断在房产已经过户的情况下母亲是否还有继承权,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继承权”这个概念。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在我国,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等方式。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接下来分析房产过户后的不同情形。情形一,如果房产过户给的是他人,比如过户给了子女,且该子女不幸去世。若子女没有留下遗嘱对该房产进行特别的处分,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这种情况下,母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有权利继承子女名下这套已经过户过来的房产的。 情形二,如果房产过户是在被继承人去世后,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继承等方式完成了过户手续,且母亲在整个继承过程中没有被剥夺继承权等合法的继承权益已经得到了实现,那么对于这套已经过户到他人名下的房产,母亲就不再享有对该房产的继承权。因为继承行为已经完成,房产的所有权已经发生了转移。 情形三,如果房产过户给了他人,但这个过户行为存在法律上的瑕疵,比如是在被继承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况下进行的过户,之后该过户行为被依法撤销,房产恢复到原来的状态。那么当被继承人去世时,母亲作为合法的继承人,依然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参与对该房产的继承。 综上所述,已经过户后母亲是否还有继承权,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和具体情况来确定,关键在于判断过户行为的性质、继承是否已经完成以及是否存在影响继承的其他法定情形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