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生前把房产按买卖过户给儿子,女儿还有继承权吗?
我家的情况是父亲生前把房产按买卖的方式过户给了儿子,我是女儿,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是否还能对这套房产有继承权。我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的判定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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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父亲生前把房产按买卖过户给儿子的情况下,女儿对该房产通常没有继承权。 首先,需要明确“继承权”的概念。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当父亲生前将房产按买卖过户给儿子时,房产的所有权就已经转移至儿子名下,此时该房产不再属于父亲的个人财产,也就不属于遗产的范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由于房产已过户给儿子,不再是父亲死亡时遗留的财产,所以女儿不能继承该房产。 不过,如果父亲在买卖房产过程中获得了房款,而父亲没有对该房款进行处分,那么在父亲去世后,这笔房款作为父亲的遗产,女儿是有权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参与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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