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最高法规定应给予怎样的帮助?

我刚和另一半办了离婚,我现在生活上有些困难。听说最高法有关于离婚后给予帮助的规定,我不太清楚具体是怎样的,想问问离婚后另一方应给予什么样的帮助,有什么标准和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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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离婚后一方给予另一方帮助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当夫妻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这里所说的“生活困难”,根据法律解释,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或者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处于弱势一方的保护,同时也遵循了意思自治原则,首先鼓励双方自行协商帮助的具体方式和内容。 对于帮助的方式,既可以是金钱上的一次性补助,也可以是提供住房居住权等。例如,如果一方离婚后没有住房,另一方有多余的房屋,可以让困难方居住一定期限。如果是给予金钱帮助,金额的确定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困难方的实际困难程度、另一方的经济负担能力等。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判决时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比如,会审查困难方的收入情况、身体状况、就业能力等,来确定其困难的程度;同时也会审查另一方的经济状况,包括其收入、财产等,以判断其是否有负担能力。如果双方就帮助问题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就需要通过法院的判决来确定具体的帮助方式和数额。 总之,离婚后的帮助制度旨在保障离婚时生活困难一方的基本生活权益,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和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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