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过程中哪些票据可以作为维权证据?


在买房过程中,有不少票据能够作为维权的重要证据。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是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相关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买房过程中最为核心的票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购房合同中一般会包含房屋的基本信息、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质量标准等重要条款。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比如逾期交房、房屋质量不达标等,购房者就可以依据购房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是购房发票。购房发票是购房者支付房款的重要凭证,它证明了购房者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相应的款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购房发票分为首付款发票和全款发票。首付款发票是购房者支付首付款时由开发商开具的,全款发票则是在购房者付清全部房款后开具的。在办理房产证、提取住房公积金、进行房屋转让等手续时,购房发票都是必不可少的材料。如果开发商拒绝开具发票或者开具虚假发票,购房者可以向税务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再者是契税完税凭证。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向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购房者在办理房产证时,需要提供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完税凭证是购房者已经缴纳契税的证明,它是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重要依据之一。如果购房者未能按时缴纳契税,可能会影响房产证的办理,甚至需要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还有维修基金发票。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账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维修基金发票是购房者缴纳维修基金的证明,它关系到房屋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如果小区的公共部位或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而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拒绝使用维修基金,购房者可以凭借维修基金发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物业费发票、交房通知书、面积测绘报告等票据也都具有一定的维权作用。物业费发票证明了购房者已经按照规定缴纳了物业费,如果物业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购房者可以依据物业费发票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交房通知书是开发商通知购房者办理交房手续的文件,它可以证明开发商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则是确定房屋实际面积的重要依据,如果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存在差异,购房者可以根据面积测绘报告来要求开发商进行相应的处理。 总之,在买房过程中,购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各种票据,这些票据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武器。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可以凭借这些票据与开发商或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