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时,产权置换的标准究竟是什么?
我家房子面临拆迁,选择产权置换方式,但不太清楚具体标准。像置换面积怎么算,差价怎么结算,还有原地还房具体是怎么界定的,这些方面都让我很困惑,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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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产权置换标准涉及多个方面,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一、最低置换比例** 一般来说,拆迁产权置换标准最低是以一换一,即原房屋产权面积多大,拆迁安置房的产权置换面积就必须多大,这样能保证被拆迁人的最低住房条件。但各地区的具体置换标准会有所不同,需要依据当地的拆迁政策确定。例如,有的地方可能会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成新程度等因素,在最低比例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 **二、房屋面积确定** 1. 人均居住面积未达本地政府规定标准的,被拆迁人可要求调换房屋面积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 调换房屋面积原则上以被拆迁房屋面积确定,而非被拆迁房屋的价值,除非被拆迁人主动放弃面积利益。若拆迁人按被拆迁房屋价值确定还房面积,是变相剥夺被拆迁人合法权益。 **三、原地还房规定** 原地应当就是被拆迁房屋的原址。只有基于公共利益、军事设施建设需要以及城市规划确定的不适宜原地还房的情况,才可另行安置房屋。除这三种情形外,均应在被拆迁房屋原址还房。 **四、差价结算办法** 对于住宅房屋,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偿还住宅房屋与被拆除住宅房屋之间的差价结算及超过或者不足所拆住宅房屋的原建筑面积部分的价格结算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各地一般作法是:当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部分,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结算;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且在规定安置标准内的,超过部分按住宅房屋成本结算;偿还建筑面积超过规定安置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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