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的程序是怎样的?


回避是指在法律程序中,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人员,不得参与该案件的处理工作。这一制度旨在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公平的处理,避免因个人利益或其他因素干扰司法的公正性。 在我国,不同的法律程序中都有关于回避的规定,下面主要以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为例,介绍回避的程序。 ### 回避的提出 回避的提出方式主要有两种: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自行回避是指应当回避的人员主动提出不参与案件的处理。例如在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如果发现自己存在法定的回避情形,应主动向所在机关提出回避申请。申请回避则是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比如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发现审判人员与对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就可以申请该审判人员回避。 ### 申请的时间 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申请回避的时间有所不同。在刑事诉讼中,回避可以在侦查、起诉和审判等各个阶段提出。在案件侦查阶段,当事人就可以对侦查人员提出回避申请;在审判阶段,开庭时审判长会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通常也要求当事人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申请,但如果回避事由是在案件开始审理后才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 回避的决定 对于回避申请,不同的人员有不同的决定主体。在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 回避决定的效力 回避申请提出后,在作出决定前,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一般应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侦查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前,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如果回避申请被驳回,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 总之,回避程序是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通过严格的程序规定,确保案件能够在公正、公平的环境下得到处理。相关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