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怎么才能作废?

我之前和另一半写了离婚协议,但是现在有些情况变了,不想按之前那份执行了。想问问在什么情况下离婚协议能作废呀?是只要双方重新商量好就行,还是有其他复杂的法律程序?我不太懂这方面,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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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的作废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相对简单。因为此时离婚协议还未生效,只要夫妻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签订一份解除之前协议的文件,或者形成新的约定,明确表示之前那份离婚协议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就可以了 。 要是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就生效了,通常不能随意作废。不过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使其作废。比如,要是能证明在订立离婚协议,尤其是其中财产分割部分时,存在一方欺诈、胁迫另一方的情况,导致协议显失公平,那么受损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离婚协议。这里要注意,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另外,如果离婚协议里涉及财产分割等内容违反了法律规定,例如将法律明确属于一方个人的财产约定给了另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的一方可以向法院主张该协议部分无效,从而对相关违法内容进行更正。 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总之,已办理离婚登记后要让离婚协议作废比较复杂,要有充分证据和合理理由,并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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